【修例風波】涉藏攻擊性武器被捕 車房工投訴被警制服後遭拳打腳踢
01月03日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涉案武器和被告手機,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片段等,控方不排除會新增或改以其他更嚴重的控罪起訴被告。被告投訴即使被制服後仍然遭警員拳打腳踢,須到醫院驗傷,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監房。
37歲被告廖立民身形魁梧,報稱車房工人,他被控本月1日,紅磡康莊道北行線近104巴士站非法管有兩把摺刀和一把拳刺,以及在同一場合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控方透露,被告當晚約7時在紅隧九龍入口附近被警員截查,在其背囊內搜出一塊由鉆板改裝而成的自製盾牌,個一條經改裝的棍裝物。期間被告企圖逃跑,最終需要四位警員制服其中兩位曾經施放胡椒噴霧。期後警方在被告的腰間和褲袋內,搜出涉案懷疑武器。由於被告同時攜有護目鏡、口罩、頭盔等裝備,相信他正計劃前往港島參與當日遊行。
法戚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