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裝修工涉襲警 官點名批評警員屢次最後一刻交文件 01月03日 列印 黃大仙去年八月初發生反修例風波示威衝突,一名年輕裝修男工人涉嫌在警車上撞警員頭部並扭傷對方左手手指,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改起訴書上案發地點字眼,控罪維持不變,並表示已適合聽取答辯。辯方投訴警方自八月至今仍未能應辯方要求,提供所有所需文件,包括警員記事冊等。警方承認屢收到辯方請求,但沒有依時作出回應。徐綺薇裁判官點名批評其中一名負責警員屢次「last minute」才交付文件,又警告他「唔好次次都要法庭指示先做」。最後控方答應,本月7日或之前按辯方要求交付所需資料,案件則押後至14日聽取被告答辯。辯方投訴,自去年8月7日至12月3日間,一共6次去信警方索取警員記事冊,但至今仍然無結果。控方上月曾交付最新的證人供詞予辯方,指稱證人供詞和警員記事冊內容大同小異,惟裁判官反駁無論兩款資料內容是否相同,警方也應將文件交付,何況資料是否相同是由辯方作定奪。修改控罪後,24歲被告譚皓宇被指於2019年8月3日在黃大仙彩虹道警察便裝車內,襲擊警員沈鴻源。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