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上水天橋踢途人行李箱 19歲青年保釋候訊禁離境
01月04日
控方稱警方將於案件押後期間作進一步調查,並不反對被告保釋,冀法庭頒下一系列保釋條件,惟辯方強調控罪不嚴重,如加諸禁離港令及宵禁令屬不合比例。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終下令被告交出3000元保釋金、不准離境、守每晚11至7時的宵禁、每周往上水警署報到一次,及禁足涉案商場。
報稱無業、現年19歲的曹禮然暫毋須答辯,他被控在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2樓行人天橋腳踢及拉扯一名女子的行李箱,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