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份參與公司聚餐 上海男駕鏟車怒毀公司設施被起訴
01月06日
松江區一名年近60歲的鄧姓男子在公司已工作4年多,但公司在慶祝國慶日聚餐時卻沒有邀請他,而且在平日的工友聚餐中亦從不邀請他,因此心中感到不舒服。鄧男翌日仍感到憤憤不平,加上對公司積怨已深,於是在去年9月30日早上,走到公司的場地,搶去工人當時正使用的駕駛鏟車,並駕車進入工廠,用車斗接連撕開兩個骨料倉的鐵皮。當時,公司負責人雖在場目睹鄧男破壞公司設備的過程,但因為不敢上前阻止只好報警,警方隨後將鄧男帶回調查。
公司的負責人了解鄧男的犯案動機後,指並非有意將他排除在聚餐以外,而是由於對方平日的性格比較孤僻,而且在說話時不時夾雜罵人的說話,所以大家甚少與他交往,才會沒人叫他聚餐,並產生誤會。經法院審查後,鄧男並無任何精神疾病,並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毀壞公司設備造成損失逾萬元人民幣,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日前依法對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