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表示,若私家醫生發現有病人在病發前14日內曾到訪湖北武漢,並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或肺炎病徵,就需要呈報,醫管局會安排救護車將病人送住公立醫院,衞生防護中心會與醫生保持聯絡,隔離令亦即時生效,如病人自行離開,會報警處理。

黃加慶出席一電台節目時表示,病人大多是呼吸道感染,未發現與武漢不明原因肺炎類似的個案。由於武漢肺炎原因未明,未清楚病毒源頭,如果病人病情消退,就毋須再隔離。

對於早前一名曾到武漢有呼吸道感染徵狀的女病人,到律敦治醫院求醫後,拒絕留院並離去,黃加慶指,有關女子的病情屬輕微,未有肺炎病徵亦無發燒,相信感染武漢不明原因肺炎的風險不高,不過,由於掌握資料不足,當局至今仍未找到涉事女子。

香港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會全力配合呈報機制,但由於私家醫生無權要求病人留在診所,如果病人強行要離開,醫生亦無可能阻擋。他又指,一般私家診所地方不大,要做到完全隔離不大可行,若發現疑似感染武漢不明原因肺炎個案,可能要暫時關閉診所。他建議政府在公立醫院設立特定位置,讓曾到武漢的病人求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