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案】證人指張聲稱有2億注資成功說服證監會
01月08日
上年退休的證監會時任執行董事雷褀光供稱,他自2013年7月接任證監會執行董事,負責管理和監督證監會授權其他企業使用自動化交易服務。商交所2011年4月獲得認可,惟13年4月證監會揭發商交所財政狀況未達要求,須收回自動化交易服務權,並通知主席張震遠。對方回覆要求證監會通融通融。同月17日張震遠在一次簡報中聲稱未來商交所將投資一項計劃,料有2億元美金注資商交所,並承諾當中2500萬元為短期內可獲得。雷褀光和證監會同事當時欲了詳情,決定將中止授權的決定押後至4月尾執行。
4月30日,張震遠聲稱將存入一封逾2億元支票,雷曾收看支票的副本,但沒有提出任何質疑。事後支票被拒,張震遠透過電郵解釋將會有一名戴姓的投資者以電匯方式代替支票,聲稱他會先匯款3000萬美金投資入商交所戶口。五月初,證監會在有關電匯通知的文件電郵中發現是由不屬於商交所職員的投資者所簽署,開始察覺商交所匯豐銀行戶口有異,並揭發戶口並沒有任何3000萬的注資。5月中張震遠主動交出商交所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翌日證監會正式撤回授權。
辯方質疑,證監會自2011年屢次寬容商交所即使不達財政上要求,而且知道部分支票屬於「彈票」,但兩年來只透過警告方式告誡商交所,但2013年5月為止並沒有實際行動沒收自動化交易認可。
辯方提出,證監會自2011年起,雖然已察覺到商交所財政上停滯不前,但同年8月起屢跟對方談判條件,包括只要商交所能證明擁有3個月營運資金,便「放過」商交所不沒收其自動化交易授權。翌年3月證監會更將財政要求降低至2個月營運資金,並寬容他們一個星期內糾正,但商交所仍然沒法達到要求。被問到為何證監會仍遲遲不沒收其認可,雷褀光回應指收回認可並不如按制取消,須時間處理。
雷褀光盤問下承認,倘若商交所合乎新談判條件,並不會再就他們不達一般財政標準一事再作追究。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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