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馮程案資料】判囚上訴遭駁回 吳文遠獲准保釋至下月底
01月10日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指,從吳文遠的facebook專頁的上文下理可見,他披露有關資料目的是提高知名度。惟常任法官張舉能及答辯方陳律師均稱,在原審及裁判法院階段均以爲公眾利益此點抗辯,變相令終審法院沒有獲下級法院的協助。
陳律師又指,本案只涉事實裁斷,完全不涉及重大及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沒有對吳文遠造成不公。
常任法官張舉能認為,現階段不適宜評論其上訴理據是否充分,加上刑期本身不長,故顧及公平的情況下批出保釋許可。吳文遠獲准以現金三萬元保釋、居於報稱地址、每週一往警署報到,及獲准離港不多於兩星期。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