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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社交網站發文,批評有立法會議員聲稱,策略是要阻擋《國歌法》「惡法」通過,批評明顯是製造輿論,轉移視線。聶德權指責議員為了賺取政治本錢而抹黑、妖魔化《國歌法》,已不是新鮮事。

聶德權指,如果有議員執意顛倒是非黑白,只懂得高叫口號抹黑,就連請大家尊重國歌都被扭曲成「打壓」,這不僅關乎《國歌法》的問題,更加是如何落實好「一國兩制」的重大問題。

聶德權重申,《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社會大眾尊重國歌。根據《國歌條例草案》,只有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才會構成刑事罪行。「公開」、「故意」、「侮辱」,三大元素、缺一不可。市民有意見要「公開」表達,絕對可以,只要不是「故意」「侮辱」國歌,根本不會犯法。他反問何來「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