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表示會赴台灣自首,承認在當地殺死女友潘曉穎。早前有報道指,台灣擬向潘曉穎的家屬賠償約39萬港元。台灣陸委會今天表示,會為陳同佳案受害者家屬提供賠償金,若對方提出申請,政府將依法處理。

陸委會表示,政府始終秉持同理心、憐憫心,希望能夠彰顯司法正義,同時積極提供被害者家屬所需協助及相關資訊,包括可按台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申請的犯罪被害補償,希望能稍撫慰家屬心靈。陸委會又指,若潘女家屬提出申請,政府會依法受理,希望能稍撫慰家屬心靈。至於個案申請狀況,基於對當事人隱私的尊重,陸委會並無進一步說明。
 
陸委會港澳處長杜嘉芬早前曾透露,據知陳同佳仍居於安全屋,對他遲遲未投案感遺憾,促請對方直接聯絡台方。而台方有意向死者潘曉穎的家屬,提供約150萬元新台幣(約39萬港元)的賠款。而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早前則指,雖然陳同佳仍未赴台投案,但沒有改變自首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