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泛民主導區會 首與官員「擦出火花」
01月16日
一眾區議員紛紛表不滿,本土派素人譚爾培引用《大埔區議會常規》33條 「為執行區議會職能的目的,區議會可委出委員會,並可將其任何職能轉授予任何委員會」,專員認為有問題應書面提出,不是即日提出問題。陳振哲表示,港府現時只是初步評估,沒有確實法律理據,胡耀昌同樣反問專員有沒有律政司意見,「為何入境事務唔關大眾事?第二日係唔係可以交通都唔關事?」開極壞的先例。
職權現爭議 官員離席
陳巧敏在會上重申,無意阻礙委員會成立,期望與區議會協商討論職權範圍,又提到如若與法例有牴觸,公職人員不能履行公務,不是有意阻礙工作。雙方辯論逾兩小時,最終區議員投票是否繼續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在16票贊成,鄉事派林奕權一票反對下通過繼續選舉主席。陳巧敏及所有秘書處成員最終離席,區議會主席關永業未有阻止,表示秘書處需要承擔責任,及後區議員選出區政聯盟的區鎮樺當選主席。
區鎮樺向《星島日報》表示,要求監察入境事務的緣由是因為廣福道一帶有不少黃色場所,裏面有逾期居留人士,此外亦有跨境行乞的問題,大埔亦與羅湖、蓮塘口岸相近,故跟進入境事務。他又表明區議會是討論地區事務,「係唔係我唔寫廉署、海關,就唔可以傾貪污,商品說明條例?」他表明未來4年在委員會會要求警方及入境處交代非法入境及賣淫的執法行動及數字,亦會關注其他保安議題。
區議會主席關永業再透露事件來龍去脈,指會議前先收到陳巧敏致電講述事件,及後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王秀慧於10點半則再親自致電,頓感不尋常。他又提到由於「保安及政制事務委員會」提到希望檢討區議會職能及發展政制,故被港府認為做法超越職權。對於會否影響區議員與地區專員關係,他認為今次事件是由港府高層決定,又提到陳巧敏為人公道有商量,與大埔區內人士關係不俗。大埔區議員今日早上會到民政事務總署抗議,將與總署商討如何解決事件。(杜良謀)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大棋盤」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