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旬,留守在理工大學的示威者與警察爆發嚴重衝突,除了校內多人被困,理大外大批聲援者亦被捕,當中逾200人被控暴動,案件提堂之初部分被告不獲保釋。18歲男中學生早前往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今以個人背景因素有變,於屯門法院提出保釋申請。裁判官水佳麗聽取陳辭後,平衝控方對被告的指控及其學業因素,准他以5000元保釋外出,並考慮到他須應付文憑試,毋須到警署報到。但水官同時告誡被告若他再次被捕會是咎由自取,強調「唔會再有(保釋)機會!」

被告梁楀燊(18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於去年11月18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加暴動。被告於去年萬聖節曾因非法集結被捕,但後獲警方保釋,至今未被起訴。

資深大律師潘熙今為被告作保釋覆核,他透露被告為應屆文憑試考生,父母、中學老師及社工為被告策劃了完備的日常時間表,規定被告依日程表行事,被告父母答應會加以看管被告。同時提出可以10萬、20萬元保釋金、人事擔保、甚至是每周5天到警署報到等。最後辯方亦懇請法庭考慮,暴動案審議時間甚長,被告若一直還柙,其考入大學的機會可謂微乎其微,望准他保釋外出。

水官休庭考慮後,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須遵守晚上8時至翌晨6時30分的宵禁令,不可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另考慮到被告需準備應考,准他毋須到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