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6歲男生涉襲警出院應訊 兩警申禁報道令獲批
01月23日
控方今申請隱去被襲警員姓名為警員X,而拘捕警員則變為警員Y,並禁止任何人或媒體報道可識別兩人身份的個人資料。辯方原表示保留反對權利,其後控方指向辯方透露兩人的身份,辯方遂表示不反對。嚴官批准該命令。
被告陳軍佑(16歲),控罪指他於本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襲擊一名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X。被告今坐輪椅出庭,辯方早前投訴遭警棍打傷頭和腳。案件押後至3月19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及5000元人事擔保金外出,但不可離港、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
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