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17歲青年涉嫌在上月29日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令警署車閘位置起火。青年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檢取證物及為涉案的燃燒彈及通渠水等作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申請被拒並需還押侯訊。

報稱任職運輸工人的17歲男被告陳俊輝,被控於2020年1月29日,在香港新界葵涌警署近停車場閘入口,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葵涌警署,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指陳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但在音樂方面造諧高並考獲鋼琴演奏級,現身兼三份兼職來賺取音樂學院的學費。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證據強並有重犯機會,故拒絕陳的保釋申請。陳保留8天保釋覆核申請,覆核申請預計將在2月14日處理。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