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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1女涉嫌本周二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投擲汽油彈進行堵路後逃去,警方拘捕後在酒店房內搜出汽油彈及腐蝕性液體等物品。五人同被控一項縱火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獲押後至4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檢取證物及為涉案的易燃物品作進一步調查。五人保釋申請被拒並需還押侯訊,其保釋覆核將於2月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

5名被告依次為陳鴻基(23歲;廚師)、陳國強(26歲;運輸工人)、林天詠(19歲;女;侍應)、劉智曦(16歲;中三學生)、莫熙陽(16歲)。

5人同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馬路,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五人另同被控於2020年2月5日,在香港油麻地彌敦道483-485A號Casa Deluxe Hotel 1104室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0個內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三罐液化石油氣、兩把鐵鎚、四罐噴漆油、兩罐電油、一樽腐蝕性液體、一把剪鉗、一把士巴拿,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