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發布通告指,來自湖北、浙江、廣東、河南、湖南、安徽、江西7個省份的人員,一律勸返。

無錫昨日發布消息,根據第7號《通告》精神,來自湖北、浙江、廣東、河南、湖南、安徽、江西7個省份的人員,一律勸返;非上述7省人員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入錫;有本市身份證件或在本市有暫住登記,並被列入通過復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業名單的外來務工人員,在返錫通上申報成功,經驗證通過的;在錫自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查驗房產信息)。與上述兩類人員同車同​​行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等)。

另外,外國人、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證件,並列入通過復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業名單的,且14天內未有上述7省旅居史、接觸史的,可入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