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因應公共衞生考慮,原訂由2月17日(星期一)至2月23日(星期日)於法院/審裁處進行的所有聆訊一般將延期至另行通知的日期。
 
在此期間,雖然聆訊一般將會延期,但法庭仍會繼續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事宜,包括新羈押案件、緊急和必要的刑事事宜包括保釋相關及判刑聆訊、以及其他向法庭提交的緊急申請。這些聆訊/事宜將繼續按現行機制(包括當值法官制度)處理。法庭將繼續就有關上述聆訊/事宜的詳情個別通知訴訟各方及其他相關人士。
 
除支援處理上述緊急和必要的聆訊/事宜外,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將繼續關閉至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