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兼職鋼琴老師涉於上月29日在葵涌警署近停車場閘入口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縱火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次被拒保釋,將還柙至4月2日於西九裁判法院再訊。

任職運輸工人、兼職教琴的被告陳俊暉涉於上月連同另外2人用火損壞葵涌警署。

控方指,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當晚約8時有3名黑衣人在葵涌警署拋擲汽油彈,其後移師至葵涌邨一帶。經調查後,在被告租用、位於青衣的工業大廈劏房單位中,發現有一部鋼琴,房內亦藏有汽油彈和不明液體,被告疑因「貪玩」而投擲汽油彈。

辯方大律師為被告申請保釋指、被告將交由父母看管,請求法官允許保釋。

惟裁判官黃國輝認為案件性質嚴重,逐再次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法庭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