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網誌中,呼籲所有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檢疫14天的人士,必須盡公民責任,奉公守法,嚴格遵守檢疫令,否則有可能令疫情擴散之餘,亦會面臨被刑事起訴。

鄭若驊指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後,政府公布多項防控疫情措施,其中一項是基於公共衛生緊急事態(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決定由2月8日凌晨起,所有從內地入境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及所有旅客),必須接受強制檢疫14日。若抵港前14日內曾到內地,也須要強制檢疫。

任何違反檢疫令的人,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對於違反檢疫令的個案,她指衛生署會搜集證據,然後提交律政司考慮是否作出檢控,律政司的檢控人員會一如既往,按證據和適用法律以及《檢控守則》來處理,若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律政司便會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