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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會面,就抗疫期間的勞工權益提出建議。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實施由內地回港須強制檢疫14日的措施後,受檢疫人士完全不能上班,收入大減,加上留在家中需要叫外賣等生活成本增加,建議政府提供生活津貼,補貼他們一定程度的生活開支。他認為,政府應設立緊急失業援助金,幫助受疫情及社會運動影響的人士,若無法做到,則應全民派錢一萬元。

對於在內地居住、香港上班的人士,陸頌雄建議政府向相關人士提供住宿津貼或暫時居所安排。

工聯會鄧家彪指,政府防疫期間對勞工保障較03年沙士時倒退,當年勞工處的指引指出,感染沙士或需要隔離的人士可獲病假,但現時接受14日強制檢疫人士並無獲病假的權利,有員工被迫放無薪假,希望大企業可體恤員工,讓受檢疫人士享有薪病假。

他亦建議,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列入《僱員補償條例》中的職業病名單,讓司機等需要接觸眾多市民的高危行業,即使染病,亦可索取工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