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發佈第六版診療方案 增兩種試用藥物
02月19日
在今天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中,傳播途徑在原說法上增加「密切」二字,改為「經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另外,增加「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中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
另外,方案顯示,重症患者嚴重者除了「快速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膿毒症休克、難以糾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外,還可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實驗室檢查後強調,「為提高核酸檢測陽性率,建議盡可能留取痰液,實施氣管插管患者採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標本採集後儘快送檢。」
針對診斷標準問題,衛健委將疑似病例判定分兩種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且符合臨床表現中任意2條(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計數減少)。二是「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且符合臨床表現中的3條(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計數減少)。
另外,確診病例需有病原學證據陽性結果(即時螢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或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