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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1日適逢為721元朗事件7個月,大批示威者於附近商場聚集,其間有兩名大專生涉嫌放置柵欄於輕鐵站路軌上,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獲准押後至6月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相關化驗工作,兩人獲准保釋外出。

控方不反對兩被告保釋。兩人獲釋前須交出5000元擔保金、5000元人事擔保金、其間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三次,及守每晚宵禁令。

報稱職業訓練局學生的謝思銳(16歲)及黎諾言(17歲)被控於今年2月21日在天水圍輕鐵濕地公園站鐵路上,意圖危害乘客或車輛的安全,而將3個黃色塑膠柵欄非法及惡法放在或橫擲於該鐵路上面。

控方透露,案發當日約下午3時許,輕鐵列車司機駛近上址時,發現路軌上有三個黃色柵欄,遂下車清理並報警求助。其後警方於案發垛點近1公里外截停形跡可疑的被告。警誡下,有人疑承認因貪玩而犯案。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