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競選團辦公室入稟法院 控告《紐約時報》誹謗
02月27日
競選辦公室發表聲明,證實已經入稟紐約州最高法院,向該報採取法律行動,目的是要那些故意發放假消息針對特朗普的傳媒機構,承擔責任。
這宗訴訟涉及《紐約時報》於去年3月27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文章作者是1986至1994年間擔任該報執行總編輯的弗蘭克爾(Max Frankel)。
那篇文章的標題為《真正的特朗普—俄羅斯交換條件》,副題為《競選團隊與克里姆林宮有總體交易:協助擊敗希拉莉,換取全新的親俄外交政策》。
競選辦公室在周三發佈的新聞稿中附上入稟狀的初稿,指《紐約時報》對特朗普的競選團隊懷有敵意及極之偏頗,並指責該報以不適當手法,企圖干預今年11月舉行的全國大選。
特朗普的高級法律顧問艾利斯指出,那篇文章的內容是「百分之百錯誤」的,且含有誹謗成分。《紐約時報》明知道失實,但仍然把它刊登出來。《紐約時報》即時未作出回應。
自從特朗普於2017年初上台以來,與新聞界的關係非常惡劣。他經常公開指責主流傳媒機構包括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紐約時報》等發佈假新聞,指那些機構是「人民公敵」,又經常在新聞發佈會或記者會上當眾罵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