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親女不適幼稚園請假回家瞓 遭獸父性侵 02月29日 列印 6歲女童遭獸父性侵得逞。配圖與本文無關 台灣一名男子趁6歲女兒身體不適,由幼稚園請假回家之際,將她性侵得逞,被警方檢控,檢方認為男子罔顧倫常,建議從重量刑。檢方指,姓林的男子利用親屬監護關係,於去年3月在住處,趁女兒身體不適由幼稚園返家,在床上睡覺時,將女兒內褲脫掉,性侵得逞。被捕後還矢口否認,更辯稱是女兒抓他的性器官碰她的屁股。經測謊鑑定,結果呈不實反應,加上醫院驗傷診斷書,證實其惡行。檢方依性侵幼女罪嫌起訴林男,批評林男身為6歲幼女父親,本應對之保護照顧,以健全女兒人格之發展,然為為滿足自己慾念,罔顧倫常,嚴重戕害女兒身心健全發展,建議從重量刑,以示警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