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民陣元旦遊行期間進行截查,並帶走及起訴多名懷疑管有非法工具的示威者,包括一名24歲侍應,被控以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被告原本獲准保釋,惟他於上周五企圖「衝關」離港,涉違反擔保條件而須還柙,今早到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聆訊。控方今將控罪修改為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5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並無擔保申請,須繼續還柙看管。

被告劉傑寧,原本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於銅鑼灣快樂大廈外管有一把銀色摺刀、一把黑色萬用刀連黑色套、一把黑色萬用刀、一把銀色萬用刀、一支銀色金屬針及一塊銀色刀片。控方今將控罪修改為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銀色摺刀及三把萬用刀。

據悉,被告於上周五(21日)企圖經港珠澳大橋關口離港,違反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遭入境處人員揭發後被帶上庭,並即時還柙至今。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