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野味 田雞水魚蛇「被逐」
03月04日
中國人食野味的習慣,被指造成○三年沙士及今次新型肺炎的疫情,全國人大上周一通過全面禁食野味決議,要求革除濫吃野生動物的習慣。深圳市次日隨即開展立法工作,草案列明的可食用動物,包括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九種家禽家畜,以及法例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不在名單中的動物均視為不可食用。換言之,一旦草案通過,不旦禁絕蝙蝠、果子貍等野味,就連香港有售的蛇、田雞及水魚,未來在深圳食用、買賣及飼養,均屬犯法。
野生或人工養殖俱違法
深圳市的野味禁令引來全國注目,因為內地水魚及蛇的養殖業已有一定規模,其中人工養殖水魚已有四十多年歷史,養殖區遍布二十多個省市,至於養蛇業則以四川及廣西兩省為主,兩者從業員過百萬,但在新條例下,無論野生抑或人工養殖,通通違法。對此,內地傳媒指出,因無法保證相關動物的食用安全性,草案於是將其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
香港亦有食蛇羹的傳統,「蛇王協」負責人周嘉玲直言,內地在沙士時一度謠傳蛇是病毒宿主,令其生意大受影響,政府人員當時一度到其店鋪拿取蛇內臟化驗,最終不了了之,新型肺炎爆發後亦有政府人員前來,核對食用蛇產地來源及衞生證。她認為在未確認新型肺炎的源頭前,貿然立法禁止食蛇是言之過早,「深圳政府的做法似乎太過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