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播放港台節目規定 港台工會促政府追收無線頻譜費
03月04日
工會聲明指,按發牌條件,無綫電視因播放港台節目,可獲豁免「頻譜費」,按2018年資料,大約2千萬元,如無綫4條數碼頻道須如電訊商般,繳付頻譜使用費,金額已接近4億元,認為如果他們不播港台的節目,政府有必要追收頻譜費。
工會又指出,在同一天內,發生兩件事與港台有關,包括警務處長鄧炳強再次去信廣播處長及通訊局,批評《頭條新聞》的「驚方信息」環節,令觀眾誤解警隊。
另外,諮詢組織「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委員會」準備成立「工作小組」,僭越《香港電台約章》所載「向廣播處長提供意見」之職能,意圖直接插手港台日常事務,主席陳建強早前就警方對《頭條新聞》的投訴,要求港台提供內部資料,儼如「太上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