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擬在去年9月15日發起遊行,大批市民未有理會警方反對,繼續上街,期間3名青年涉嫌破壞港鐵天后站設施,事隔半年後被控刑毀及逃票等共7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由於辯方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案件押後至4月20日,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3000元擔保,及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一次。

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文員的李學文(23歲)、IVE學生許嘉喬(22歲)及公開大學學生陳永鏘(22歲)。3人同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授權或辯解,而未有先繳付車費和取得乘搭車程的有效車票下進入已付車費區域。

李及許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港鐵天后站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3台售票機及一台八達通增值機。此罪的交替控罪則為控告兩人不當地觸摸、使用、搞弄、損壞、或以其他方式干擾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3台售票機及一台八達通增值機。李學文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控制三把板手(又稱士巴拿),意圖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另一人的財產。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