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麥當勞命案】兩漢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另兩人認誤殺候判
03月10日
控方透露兩名被告各有兩及三項非同類定罪紀錄。辯方大律師吳福亮求情時指,首被告鍾振豐於案中角色及參與程度較低,僅按照主腦吳柏麟及林兆峰行事,亦無證據顯示他曾以麵包盤重擊死者頭部。另一被告黃俊敏事發前曾飲酒,一時衝動下以傘架給予死者最後一擊,願意接納判處終身監禁的後果。兩人均有悔意,犯案時僅二十出頭,已得到相當大的教訓。另外兩人去年曾去信律政司,冀改認誤殺罪代替,惟不獲接納。
暫委法官祁彥輝斥兩人以兇殘的方式殺害死者,死者的過錯只是沒有給予被告尊重,故行兇屬無必要及無意義。祁官續慰問死者家屬,望審訊完結後,他們可以向前看。
兩名被告分別為鍾振豐(32歲)及黃俊敏(33歲),控罪指他們於2008年10月2日於香港新界天水圍天瑞邨商場地下麥當勞快餐店內,與張國豪、吳柏麟、布嘉誠、林兆峰、林家輝、謝偉麟及其他在逃人士謀殺終年25歲的男子潘嘉恩。
擾攘近12年的案件幾近落幕,九名童黨中8人先後被定罪或候判。案發後兩個月自首的吳柏麟,於12年重審後,與另一被告林兆峰同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張國豪及布嘉誠則於10年承認誤殺罪,分囚四年及五年半。至於林家輝及謝偉麟早前承認誤殺罪,將於本週五判刑。另有一名疑兇在逃。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