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確認 珍寶海鮮舫用地租約至6月終止
03月11日
地政總署發言人指,根據租約條款,承租人於租約終止時需清拆所有構築物,圍封及交還該土地予地政處作臨時管理。
該土地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中被劃為「道路」地帶,在未有長遠發展之前,地政處發言人稱,歡迎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申請該土地作臨時用途,有關申請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地政處發言人稱,深灣碼頭徑及連接珍寶閣一帶的行人路上蓋,亦已收到牌照持有人的撤銷牌照通知書,有關牌照將於下月撤銷。發言人稱,牌照持有人已向地政處確認,會根據牌照條款要求,清拆有關行人路上蓋及還原該行人路後交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