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裁定賄賂非洲官員案罪成,被判囚3年。當地法院在本港時間今日凌晨開庭審理何志平於去年3月提出的上訴,法院押後裁決。

上訴在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理,正在服刑的何志平並無到庭。聆訊歷時約半小時,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控方同時以有本地聯繫及針對外國人的控罪作出起訴有矛盾之嫌,因邏輯上不可能同時發生,質疑重複檢控;控方反駁指何志平除是外國人,同時也是美國當地機構的代表,認為控罪合理。

上訴庭3位法官聽取雙方理據後並無作出即時裁決,暫未知何時有上訴結果。何志平由還柙起計,至今已兩年多,預計最快今年6月初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