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集團最多獲300萬資助 下周起接受申請4月可發放
03月17日
本報記者
計畫涵蓋向一般大眾銷售實體貨物,供個人或家庭消費或使用的商戶,而在轉售過程中,貨物並無涉及加工改造。符合資格的申請商戶需要,在本港擁有固定地址及獨立營運的實體商店,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商戶須於今年一月一日前已經開業,並於申請當時仍在營業。至於零售集團或連鎖零售商店,隸屬同一商業機構並以同一商業登記經營,在計畫下可獲得最多三百萬元的資助。
申請的商戶亦需提供證明文件以核實申請資格,包括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另外兩類近期帳單或結單,例如強積金供款結算書、租單及水、電、煤氣費帳單等。值得留意的是,計畫不包括食肆、小食店、小販、流動攤檔、百貨公司專櫃、六個月以下的短期租約形式營運的商店,以及只從事郵購、網購或以直接行銷形式進行銷售活動的零售商店等。
小食店流動攤檔等無份
計畫亦只接受商戶於專屬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網上申請系統將於下周一早上九時開始,截止時間為下月十二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政府亦提醒,在三星期的申請期內,商戶可透過個人電腦或智能手機直接遞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商戶毋須急於在申請期首天遞交網上申請,因為計畫並非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處理。
政府又指,計畫同時涵蓋由社企所經營、並符合條件的固定實體零售商店,包括載列於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編製的《社企指南》或獲香港社會企業總會頒發社企認證等。
至於合資格社企的零售商店,同樣須於今年一月一日前已經開業,並於申請時仍在營業。至於由社企營運的零售商店或未有進行商業登記,社企所經營的合資格零售商店需直接聯絡社聯以取得其簽發的證明書及遞交申請表,這些零售商店不能透過網上系統提出申請。
邵家輝:為業界帶來即時幫忙
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對於政府向零售界發放資助表示歡迎,可為零售商戶帶來即時幫助,盼當局能夠盡快發放該筆款項。不過,對於計畫的申請資格列明,申請商戶為「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的商戶」,他留意到文中採用「主要」這一字眼,顯示該筆資助並非僅發放予單一從事零售業務的公司,盼政府審批時採「宜鬆不宜緊」原則。據了解,早前有汽車服務業或美容業等先後向當局反映,正是希望當局採用類似原則,讓一些服務性行業也能同樣受惠。
邵又稱,計畫列明只接受商戶於專屬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惟實制上部分零售商戶,經營者並不擅於使用電腦,故他建議政府提供多一個渠道,讓政府可使用多一個渠道遞交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