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主持直播涉講粗言 通訊局發出強烈勸諭
03月19日
通訊局指,經過調查後,一名節目主持人在當日凌晨約1時38分,兩度說出一句粵語粗言,在其他主持似乎試圖提醒該主持前,沒有跡象顯示該主持發覺自己曾失言。之後該主持致歉,但沒有說明原因。
通訊局表示,按照既定程序,詳細審視投訴個案的細節及港台提交的陳述後,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並敦促其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第15段。
通訊局指出,節目主持兩度說出的粗言,屬質素低劣、不專業,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局方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指節目中有關粗言出現超過一次,並可清楚聽到,明顯是惹人反感的用語,不論於任何時間播出,均屬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