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琼涉煽動意圖被捕 郭榮鏗:用過時殖民地法例打壓異己
03月26日
郭榮鏗表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是港英時代,用以打擊批評港英政府的異見份子,對上一次動用條例並審至上訴庭是1952年,當時成功控告大公報刊登的文章干犯相關罪行。
郭榮鏗又說,聯合國已多次就過時的法例叫政府刪改,並指違反人權法、基本法等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款。他質疑政府此舉是為表明沒有基本法23條就動用「生鏽過時」的法律打壓異己。
對於警方表示,非法披露他人個人資料屬嚴重罪行,亦有可能違反法庭禁制令。郭說,若違反禁制令,涉事人會被控告藐視法庭,警方卻動用此法例控告鄭麗琼,背後有政治動機。
楊岳橋則指,不少港人亦曾在網上轉載批評警方的言論,反問是否要拘捕所有人。他質疑,鄭麗琼犯了甚麼天大錯事,需要警方凌晨上門拘捕,認為是「為拉而拉」,批評警方藉已「生鏽」的法律作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