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外國地區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措施下,目前累計共有54人因違反檢疫令而被警方截獲及轉送到禁閉檢疫中心。政府會繼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於證據充分的個案,政府會提出檢控。

政府呼籲市民利用網上平台「電子報案中心」(www.erc.police.gov.hk/cmiserc/CCC/PolicePublicPage?language=ch)、各區警署報案室電話(www.police.gov.hk/ppp_tc/contact_us.html#rr)或致電1823,向政府提供懷疑違反檢疫令的資料。

政府再次嚴厲譴責違反檢疫令者,受檢疫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檢疫要求,減低2019冠狀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在十四日內不可外出,否則會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