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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警區本月進行一連串交通執法行動,打擊違例交通事項,包括於巴士站停泊或違例上落客貨、於雙黃線上落客貨或停泊以及停泊的方式對行人過路處造成阻礙等不負責任行為。

東區警區行動主任高卓恒總督察早上表示,本月的前3次行動中,人員共發出288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在區內拖走共8輛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阻塞的違泊車輛。

東區警區在今日展開的第4次行動中,會加強執法,例如在必要時不會給予警告並採取即時票控行動,及將車輛拖走,以確保交通安全及恢復道路暢通。

警方呼籲各地區組織及持份者攜手合作,向區內駕駛者宣揚守法循規的意識。市民除了作出投訴外,亦應理行公民責任挺身指證違反交通法例的人士及情況。

高卓恒透露,東區警區將於4月份參與「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畫」。他表示,留意到有報道指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濕水後,會黏著車窗,警方會聽取意見作檢討。

此外,警方呼籲於清明節正日前往歌連臣角道墳場掃墓人士,應分散在清明節前後或更長的日子前往拜祭,避免構成人潮,增加傳播病毒風險。同時,掃墓人士更應避免駕駛私家車前往造成交通擠塞。

警方會針對在歌連臣角道及附近一帶道路的違例泊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如有司機違例泊車,造成交通阻塞,或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警方除了會多次票控有關車輛及檢控司機外,亦可能將車輛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