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疫情下商戶短暫合作可先作諮詢 03月27日 列印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資料圖片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表明,《競爭條例》在疫情期間如常生效,會方也繼續運作執行條例。但明白到某些行業的企業,在這段期間或有需要短暫地加強彼此間的合作,尤其是為了向消費者持續供應必需的貨品及服務。競委會因而指出,企業之間若有意進行短暫的合作安排,如聯合採購、聯合生產協議、與銷售相關的聯營或交換資料,而有關安排是切實為應對疫情,並符合香港社會及消費者的利益,他們或其行業協會可主動聯絡競委會,商討《條例》如何應用於其建議的安排上。 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競委會將盡量於收到所有資料後的5個工作天內,以非正式形式就建議安排提供初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