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正如司法機構於3月22日所發出的「給持份者關於2020年3月23日至4月5日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的通知」所述,如有緊急和必要的審訊,包括原訂在3月23日至4月5日進行的聆訊,或會於指定裁判法院以外的其他裁判法院進行。

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為使裁判法院聆訊的法庭使用者能增加社交距離,司法機構計劃將聆訊安排在多於一個裁判法院進行。

司法機構會繼續把最新資訊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hk),包括審訊案件表、司法機構因應公共衞生考慮所作安排的信息和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應注意的事項。法庭使用者請按需要參閱最新的網頁資訊。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粉嶺裁判法院將於下周一(30日)辦公,東區裁判法院亦將於下周三(1日)辦公,而屯門裁判法院將於下周五(3日)辦公。而下周六(4日),採用常設的假日聆訊安排,即沙田裁判法院會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