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賣石斑及鮑魚不符聲稱 海關拘「黃店」東主等7人
03月30日
海關指,早前派員巡查全港各區食肆及進行試購。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到不同食肆試購聲稱為「石斑」及「鮑魚」的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作檢驗。化驗結果證實,海關人員在7間食肆所試購的14個聲稱為「石斑」及6個聲稱為「鮑魚」的食品,分別為鯰魚及魷魚,與聲稱不符。
經調查後,海關於上周五採取執法行動,在該7間分別位於上水、大埔、葵涌、油麻地、土瓜灣、灣仔及鰂魚涌的食肆拘捕6男1女,年齡介乎47歲至62歲,分別為涉案食肆的董事或東主。所有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