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禁多於四人聚集 林鄭:不排除無警告下發2000元罰款傳票 03月31日 列印 禁止群組聚集措施周日生效,禁止公眾地方多於四人聚集。資料圖片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禁止群組聚集措施周日生效,禁止公眾地方多於四人聚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不排除無警告下發出2000元罰款傳票。對飲食業營運規限自上周六生效後,兩日間進行超過5000次行頭,發出超過400次口頭勸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