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分區軍裝巡邏小隊警員上午約9時在長洲一帶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針對區內違法使用無牌電動車輛的情況。

行動其間,警員在長洲觀音灣路發現一名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該名57歲外籍男子涉嫌駕駛沒有牌照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該輛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會繼續有關行動,以保障道路安全。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