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5女14男被控暴動等罪 待索法律意見押7月再訊
04月07日
控方透露,待檢驗的證物,包括逾9千小時的網上片段、水炮車上的閉路電視錄得逾10小時的片段,以及事發時各被告身穿的衣物等。
19名被告依次為陳浩漁(17歲)、盧可文(21歲)、禤曉諾(18歲)、鄺小凡(20歲)、黃雅穎(16歲)、李沛珊(22歲)、柯仁龍(18歲)、陳俊榮(29歲)、溫皓忠(26歲)、譚俊輝(18歲)、謝兆龍(19歲)、吳日軒(18歲)、黃文浩(22歲)、馬健文(17歲)、梁錫俊(22歲)、陸偉恒(20歲)、鄭梓顥(16歲)、林浩陽(25歲)、李家樑(18歲),他們共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其中,黃雅穎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未有出身分證罪;溫皓忠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指他在同時同地,意圖使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