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出糧保就業 難保僱主不減薪
04月10日
當局前日宣布花八百億元推出「保就業」計畫,補貼僱主一半的薪金開支,上限每名僱員每月九千元,為期六個月。羅致光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計畫最快六月初接受申請,六月底發放補貼,並透露初步構思要求僱主從今年一月至四月中,選出其中一個月份作為員工人數和薪金作為補貼計算基礎,而計畫只有兩個條件,包括補貼要全數給予僱員,以及僱主不能減少員工數目,即使僱主解僱部分員工,亦要再聘請人手,確保僱員數目不變。
補貼須全作薪金 人手不能減
不過羅致光承認,若僱主領取補貼期間為員工減薪,仍可獲政府同額資助,變相僱主實際的工資支出可低於政府的補貼,並舉例指即使僱主只有能力支付一成薪金,政府仍會繼續資助五成薪金,使僱員仍可獲原本的六成薪金。他否認有關情況屬漏洞:「我們很難要求一個僱主,可能其生意額下跌九成,只能支付一成或兩成工資,而我們沒有影響其生意(改善),只能補貼其工資,所以不能夠要求他支付(原來)百分百的工資予僱員。」
設審查機制 指欺詐屬刑事罪行
羅致光又表示,若僱主領取資助後違反承諾裁員,將會受懲罰,政府初步構思會扣減僱主第二次收取的津貼額。他指計畫將設有審查機制,並強調欺詐屬刑事罪行,當局會主動調查涉及欺詐的個案,但提到全港有數十萬個僱主,當局難以聘請大批人手調查,機制亦要依靠僱員舉報。
須收入供強積金和報稅
計畫只涵蓋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的僱主,有從事保險業的市民致電節目,批評計畫未能照顧以佣金為主要收入的行業。羅致光回應指,僱主為僱員供強積金時應將佣金計算為僱員收入,但如果僱員的收入沒作強積金供款和報稅,今次將無法受惠。
政府消息人士指,計畫目的是避免僱主裁員,從而保住員工飯碗,惟同時承認員工未必可得到原本的薪金水平,計畫原則上是要確保員工有一定薪金。消息人士又表示,政府希望僱主能盡量不減薪,但認為僱主的經營狀況各有不同,需要為他們的經營模式留有彈性,認為僱主僱員必須「有商有量」,才能共渡時艱,保住生意和員工飯碗。
至於失業人士,羅致光認為失業保障制度未必能幫助要供養小孩或父母的人士,只能透過失業綜援處理。他希望社會不要標籤領取綜援的人士,指現時正是社會安全網發揮作用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