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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警員一連3日(4月8日至10日)在新界北總區內進行代號「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行動中,警員分別在大埔、上水、屯門、落馬洲、天水圍及打鼓嶺區拘捕共10名男子,年齡介乎32歲至67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行動中,警員共扣查5部電動滑板車、1部電動單輪車及4部電動單車。

另外,為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新界北總區警員向區內市民合共派發約2000多張相關的宣傳單張。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過去3個月內,發生了一宗與電動可移動工具有關的致命交通意外,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