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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公布防疫抗疫基金下保就業計劃的細節,當局將不讓僱主選擇以今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以防有人在政策公佈後「做手腳」,必須要選擇以1月至3月其中一個月計算。僱主亦要承諾不能裁員,員工數目不能少於3月。

另外,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計劃不能規管僱主對減薪員工加回薪金,或取消無薪假,指如果要規管,就不能短時間內推出計劃。他又預期計劃將令勞資糾紛增加,但又指僱主在領取補貼後,可以派發給員工,令員工高興,提升士氣,不明白僱主為何不這樣做。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鄧家彪對此批評,計劃讓僱主有太大的彈性和自由度,指政府應該要求僱主維持同一批員工,並以僱員實名提供工資補助,防止有僱主用低薪員工替換現有員工。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則形容計劃安排荒謬,讓僱主「走精面」,仍然容許僱主在領取津貼後減薪,令僱主得益,他建議規定僱主要向政府提交支薪紀錄,方便審查,並要設有具阻嚇力的刑事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