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生產商兩名前僱員涉嫌誘使生產商以折扣價,向三間與被告有關聯的公司供應逾300萬元的產品,導致相關生產商少收款項懷疑至少82萬元。其中女被告今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獲法官批准保釋至6月2日判刑,同案另一名男被告則於下月28日再訊。

信誠電線有限公司的前客戶主任彭永達(39歲)及前助理客戶主任蘇影嫻(46歲)同被控3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兩人於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間,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信誠,即安排信誠以折扣價,向嘉俊工程及進達電業供應發票總價約300萬元的電線,致使信誠的客戶改為向該兩間公司發訂單,以及安排該兩間公司向信誠的客戶,供應該等或部分電線。

兩人另被控於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間,再度安排信誠以折扣價向逸昇工程供應發票總價逾44.7萬港元的電線、安排逸昇工程向進達電業供應該些電線,使信誠少收懷疑至少82萬港元。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