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聯同黃之鋒及周庭因涉嫌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事件,一同被落案起訴,控以煽惑他人集結、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罪。控方準備好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惟辯方透露,由於昨日已就警方搜查黃之鋒及周庭的電話的合法性提出司法覆核,故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以等候覆核結果。裁判官錢禮批准案件押後至7月6日再訊,期間3人准以原有條件續保。

控方反對辯方的押後申請,並表示控方主要依賴警員的證供及現場片段作證,其電話對話截圖並非本案關鍵。但錢官認為司法覆核結果與本案有關,批准案件押後。

黃之鋒(23歲)、林朗彥(26歲)及周庭(23歲)同被於去年6月21日,非法煽惑夏愨道的在場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