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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凌晨接報指,元朗公路近十八鄉交匯處至新田公路近落馬洲交匯處的道路上有多塊大石,導致8輛車輛「爆胎」。案件暫時列作刑事毀壞案,交由邊界警區刑事部跟進。

事發在今日凌晨3時,警方接報指,元朗公路近十八鄉交匯處至新田公路落馬洲交匯處的道路中有多塊大石,分佈在3條行車線,導致8輛車輛「爆胎」,包括4輛的士、2輛輕型貨車及2輛私家車。警方指,初步調查後,發現上述10公里長的兩段公路,有大小不一的石頭散佈在來回方向的3條行車線上。案件暫時列作刑事毀壞案,交由邊界警區刑事部跟進。

邊界警區總部(刑事)總督察徐嘉穎表示,初步評估認為,該批檢取的石頭並不屬於案發高速公路一帶的路段,相信有人惡意將大石放置在高速公路上,企圖令道路使用者發生交通意外,癱瘓交通,甚至造成財物以及人命傷亡。她又指,部分石頭長約30厘米,重約14公斤。若有車輛輾過或撞到石頭,會造成嚴重後果。她亦指,目前估計相關石頭為花崗岩,而石頭的來源則為調查方向之一。

另外,她亦指,事件並非偶然發生,嚴厲譴責相關行為。根據資料,在今年2月28日、2月29日及本月2日凌晨,分別在粉嶺公路及吐露港公路,亦曾發生3宗同類案件,涉及有人將石頭放置在高速公路上,導致交通意外,並有12輛途經車輛損毀,並有1名的士乘客受傷。該3宗案件目前交由大埔警區刑事部跟進。她亦呼籲目擊事件經過或有相關車cam片的司機,可致電36614031或36614032與邊界警區刑事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