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發展商被揭以230萬元向11名沙田大輋村原居民「套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令發展商可於大輋村的農地興建市值近2億元丁屋項目牟利。12人5年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監2年半至3年不等。12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索取法庭指示,預計雙方將各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案件等候排期,暫定10天審訊。

首被告為康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李欽培被判囚3年,11名原居民被告依次為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則被判囚2年半或2年10個月不等,12人獲保釋前均已服逾半刑期。

長洲居民郭卓堅五年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丁屋政策歧視女原居民,質疑丁權並非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高等法院去年裁定郭卓堅部份勝訴,其司法覆核上訴則獲排期在8月11日至14日作4天審訊。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