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政府日前就《基本法》第22條與中聯辦的關係三度發稿,他作為時任負責官員就事件引起的混亂致歉。他承認,過去政府文件就《基本法》第22條與中聯辦關係的說法不清和不一致,但強調核心焦點是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在港的派駐機構,本身職權是就特區落實《基本法》和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問題上,因應立法會內會停擺對整體社會的影響表達意見和評論,並不構成干預。

政府文件曾指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需從在職公務員中挑選,由已擔任政治任命官員近3年的聶德權出任,被指違反規定。聶德權指出,制度精神是希望該局長對公務員系統有充分認識和了解,在政策討論時可表達公務員關注,而自己過去加入政務職系31年,擔任過包括公務員事務局在內15個不同範疇的崗位,在公務員系統有一定浸淫。

聶德權續指,過去3年擔任政治任命官員期間,一直對公務員緊密配合合作,他相信這些經驗或更使他明白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如何更好各司其職,使整個政府團隊發揮更大作用,對他擔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更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