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駕車衝警防線認罪 裝修工判囚5個月2周
04月24日
28歲被告湯昌隆,為二手貨物買賣自僱人士,他今承認2項無牌駕駛罪、2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罪,以及1項危險駕駛罪。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1月16日成功出售涉案私家車,翌日則向新車主表示,有朋友出售的避震或適合該白色私家車,於是借車到尖沙咀試車。同日有警員在柯士甸道近漆咸道南作查封,被告當時沿柯士甸道向西行,撞破查封膠紙,被告繼續駛至柯士甸道152號始停下。
警員上前調查時,被告突將車向前衝,幾乎撞到警員。警員避開後警告被告,但被告又突然加速衝向警員,另一警員見狀於是鳴槍警示,射中私家車擋風玻璃,而差點被撞的警員亦曾發射橡膠子彈。被告於翌日始將車歸還新車主。警方調查後得悉被告為肇事司機,於12月2日在上海街截獲並拘捕被告。
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