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旬大批市民前往聲援在圍困理工大學的示威者,期間有私家車衝向警員防線,險象環生,警員鳴槍兩次警告,私家車司機當日成功駛離現場,但近半個月後再駕駛時被捕,更被揭發其「學神牌」早已失效。他今在九龍城法院承認無牌駕駛、危險駕駛等8項罪名。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因好奇而駛近至理大附近,但就怕被人發現自己無牌駕駛,才會發生本案。裁判官判刑前告誡被告既已為人父,理應考慮到無牌及危駕影響很大,望他引以為戒,判囚5個月2星期,停牌1年。

28歲被告湯昌隆,為二手貨物買賣自僱人士,他今承認2項無牌駕駛罪、2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罪,以及1項危險駕駛罪。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1月16日成功出售涉案私家車,翌日則向新車主表示,有朋友出售的避震或適合該白色私家車,於是借車到尖沙咀試車。同日有警員在柯士甸道近漆咸道南作查封,被告當時沿柯士甸道向西行,撞破查封膠紙,被告繼續駛至柯士甸道152號始停下。

警員上前調查時,被告突將車向前衝,幾乎撞到警員。警員避開後警告被告,但被告又突然加速衝向警員,另一警員見狀於是鳴槍警示,射中私家車擋風玻璃,而差點被撞的警員亦曾發射橡膠子彈。被告於翌日始將車歸還新車主。警方調查後得悉被告為肇事司機,於12月2日在上海街截獲並拘捕被告。

法庭記者:陳楚琨